2022、2023、2024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63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1)学生申报:10月9日12:00前将附件材料1、2及相关佐证材料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260594557@qq.com。10月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8:00将本人签字的附件材料(附件1、2)及相关获奖等佐证材料(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勤工助学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交至综合楼423。
2.学院资格审查:10月10日-10月13日。
3.学院公示:10月14-10月16日,拟评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线上申请(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填写申请申报表。
4.上报学校:10月16日。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六、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876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