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2023、2024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6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在校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9月26日-9月30日

(1)学生申报,9月30日18:00前将申报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材料2及相关佐证材料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3634197341@qq.com;

(2)9月30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8:00将本人签字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及相关获奖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交至综合楼421室学生助管处;

10月9日-10月10日

学院资格审查、评定;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遴选;

10月11日-10月16日

公示5个工作日、拟评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数据报送,填写申请申报表;

10月17日

上报学校

、注意事项

1.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邓秋红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876

 

附件: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信息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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