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以及教育厅和学校相关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小班民主评议、公示,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真实姓名反馈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公示时间:4月2日-4月7日(3个工作日)。
地 址:综合楼417办公室
电 话:0835-2883130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