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代表的通知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规定,我院本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于2023年任期届满,经学校学生会同意和批复。学院将于2023年5月下旬召开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条件

1.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产生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提名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所在班级在大会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同一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三人(校学生会执委会委员代表候选人、学生社团代表候选人不占用班级名额,但需参与班级投票,票数超过实际到会人数一半即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5月22日前将相关信息(附件1)发送至邮箱:3123702863@qq.com,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代表候选人。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XXX班代表候选人预备提名人选推荐表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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