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6〕4号)(附件2)等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3-2026级在读且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2025级转专业班级在原班级认定)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9月16日-18日)
1.9月16日,学院成立2026-2027学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督察工作组。
2.9月16-17日,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班主任为组长,不参与认定的主要班委任副组长,人数为7-13名(单数,含班主任),评议组成员需为不参与困难认定的同学。
3.9月17日下午18:20,学院在10-B204对各小班评议组副组长和一名成员进行业务培训,2026级新生班班助需参加。
4.学院权益部选派督察员1名,参与每个班级的评议督察工作。评议组副组长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7),并在班级公示。
5.9月18日前,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二)小班评议(9月18日-21日)
1.小班对申请材料(包括附件3)进行形式审查和情况调查,学生提交申请后,班级评议组参照《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提纲》(附件 10),逐一核实并填写申请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本人在校消费情况、已获其他资助、家庭困难原因等相关内容,完整填写提纲各项条目,全面深入摸排学生实际情况,形成的调查材料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2.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评议组充分酝酿和评议,汇总各成员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原则上评议组成员要与申请人面谈,深入了解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劳动力人口、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家庭住房条件、学费来源、生活费来源、家庭就读子女数、家庭重大支出情况、学生本人生活状况和消费情况等),并做好记录。如学生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3.确定评议组会议时间、地点,并联系本班的督察员一起进行会议评议,督察员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4);(未进行督察的班级评议结果无效)
4.召开小班评议组会议,评议组会议必须有应到成员的4/5到会才能开会,必须由评议组组长(班主任)主持,参考《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附件10)中学生本人的自我认定等级,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评议分值,参照下表分值区间,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建议等级,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6)。
评议分值I | 0≤I<50 | 50≤I<70 | 70≤I<90 | 90≤I≤100 |
评议等级 | 不困难 | 一般困难 | 困难 | 特别困难 |
不予认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评议组将评议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1天并听取意见。
6.开展班级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班级组织每位同学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7),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需重新评议,直到班级同学认可。
7.确认上报:班级将评议结果公示1天,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按分值高低排序(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附件10)(附件10只需交电子档)于9月21日下午3点前上报(表格以班级名称命名,如“计算机202301”)权益部邮箱2309779398@qq.com,纸质档经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21日下午3点前交至综合楼423室,督察员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4)上交。
8.沟通解释:班主任应与申请后未获认定的同学逐一沟通并说明原因,对有异议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9.9月24日前,小班评议通过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申请认定等级要与班级评议结果一致。
10.9月28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三)学院公示(9月22日-9月24日)
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上报学校(9月28日)
学院上报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建立学校和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
2.提交纸质版前须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3.学生填写申请理由的时候,务必注意不能出现“我”“本人”“特此申请困难生认定”“因造房、买房、赌博、吸毒、生意、投资、受诈骗……欠债XX元”“开发商跑路”等表述;
4.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如以上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自愿放弃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须提交自愿放弃申明书(附件9),自愿放弃申明书以小班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班级+自愿放弃申明书”,如“计算机2301自愿放弃申明书”),于9月21日15:00前上报至权益部邮箱2309779398@qq.com。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申请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认定将导致助学贷款无法生效。
(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5.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6.督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5。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