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2026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6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附件1)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学院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物理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2)。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组  长:穆  炯  王中成

成  员:李  军  段旭良   陈晓燕  王曼韬  周  蓓  蒲海波  潘  绯

工作秘书:曹小娇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34),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如原始数据库、采集的图片集、数据集、模型代码、源代码、论文word原文等)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详细的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如中间数据和模型说明等),以及发表论文的PDF全文、专利授权证书等。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文件夹以“姓名+申报类别+联系方式”标注,目录须注明文件类别)。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的学术成果计分说明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去年相关工作要求,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分两次,本次为第一次认定,统计20256月前取得的学术成果,第二次为2025年推免工作启动通知发布后(统计20256月以后的学术成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要求:参与申报认定的同学填写认定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纸质档,报学院团委(综合楼417室),电子档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同步u拷贝(附件34和相应证明材料)。

提交时间:仅限6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充认定。

 

4.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老师,0835-2883130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

2.期刊目录参考

3.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4.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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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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