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按照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发展团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各支部严格对照《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1)发展团员基本条件和发展标准在内部进行推选,在听取支部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考察,研究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推选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每期青年大学习参学率需达100%。
2.学习刻苦努力,思政课成绩优良;原则上,本科生上一自然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列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前50%(担任校院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体育成绩和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3.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小时。
4.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行为和记录,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与校院集体活动。
5.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酌情优先考虑:
获得相关荣誉奖励,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学生工作。
三、推选方式
各支部推荐相应的人数,学院团委根据发展团员遴选标准,择优选出同学参与最终答辩,答辩结束后学院团委将综合答辩情况确定并公示最终发展团员名单。
支 部 |
推荐人数 |
提交材料 |
23、22、21级团支部 |
0-2人 |
见附件2 |
四、提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4月18日24:00前
2.邮箱:1913003677@qq.com
3.命名方式:班级(教务网格式)+发展团员推荐名单
如:大数据202301发展团员推荐名单
注意:逾时未提交以及未按规则提交附加二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
2.2024年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