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2024、2025级全体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405号)、《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本科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校教发〔2025〕6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7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

四、日程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采用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填报,注意参考附件4认真规范填写。

2.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3.因时间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六、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邓秋红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876


附件: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 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信息汇总表

3.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指南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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