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15〕3号)文件要求,经专业申请、学院审查、专家评审,自主评审结果为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2年4月12-18日),公示期如有不同意见,请于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信息工程学院进行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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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2日